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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J936地面金属变形缝构造图集

更新时间
2024-11-24 07:30:00
价格
75元 / 米
厂家
变形缝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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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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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⑴ 按建筑物使用部位分为:楼地面变形缝,外墙变形缝,内墙变形缝,顶棚变形缝,屋面变形缝,玻璃幕墙变形缝。

⑵按变形缝使用形式的特点分为:平面型变形缝和转角型变形缝(图1、图2)。

⑶按变形缝装置的构造特征分为:金属盖板型;金属卡锁型;单列嵌平型;双列嵌平型和橡胶嵌平型,分别介绍如下:

1)金属盖板型:由铝合金基座、铝合金(或不锈钢、铜)板盖板、中控滑杆组成。适用缝宽75~450mm。金属盖板型的特点是在盖板与固定于变形缝两侧的基座之间采用中控中控滑杆连接,安装时滑杆按45°角斜放,当基座变位时,金属盖板始终保持位于缝的中心位置,当用于楼地面时可以增加盖板厚度,提高承载能力。一般承载型荷载为18. 4kN (7. 5t叉车通过)(图3一图5)。

金属盖板形屋面变形缝装置还为“L‘,形、"T”形、“+”形及女儿墙,各种阴阳角设计了专用配件(图6)。

2) 金属卡锁型:由铝合金基座、铝合金边侧盖板、铝合金中心滑动盖板组成。适用缝宽50~450mm。中心滑动盖板是夹在边侧盖板与铝合金基座之间的,具有外观整洁、安装方便等特点(图7、图8)。

3) 单列嵌平型:由铝合金基座和橡胶条组成。适用缝宽25~100mm。具有构造简单、防水性能好,橡胶条与装饰层结合严密平整等特点。可用于室外平台。

4) 双列嵌平型:由铝合金基座、铝合金中心板、中控滑杆和橡胶条组成,适用缝宽75~450mm。双列嵌平型的铝合金中心板是设有凹槽的型材,槽内可以嵌入石材、地砖,地毯等装饰材料,与室内整体地面材料相一致,尤其适合用于洁净度要求比较高的楼地面。

5)橡胶嵌平型:由铝合金基座和橡胶条组成,适用缝宽50~100mm,也有只用橡胶条不用铝合金基座的做法。除了具有单列嵌平型的特点以外,构造和施工都更加简单。

⑷按使用功能的特殊要求还分为有承重型和防震型。

承重型前面已经说过,只要将金属盖板型的面板按照承载能力的要求加厚就行了。防震型基本上是分为两类。外墙和屋面的防震型变形缝装置是以橡胶弹性体为主的专用装置(图14)。楼地面的防震变形缝装置由铝合金基座、中心盖板、中控滑杆及防震弹簧、橡胶条组成。当地震发生时,带有防震弹簧装置的中控滑杆受力后变形,可使中心盖板沿着基座的边框上升,以保护变形缝两侧的建筑结构不受损坏。当受力消除后,中心盖板会自动恢复原始状态。它具有接缝平整、装饰效果好等特点,在大型工程中,如体育中心、会展中心、政府办公楼等已被广泛采用。适用缝宽为75-450mm。

⑸ 其他类型。另外还有一些专门用于玻璃幕墙的变形缝装置。

 

 一、槽口预留及处理:

  1、槽口两边安装基面保持平整、光洁。

  2、清除干净缝内杂物及垃圾。

  3、保持整条缝的直线度。

  4、槽口两边安装基面保持在同一平面上。

  二、贴止水带:

  1、弹线确定止水带贴合位置。

  2、在安装基面和止水带两边贴合部位上刷涂基层胶,待其干燥至不粘手时贴合、压平、压实。

  3、两条止水带连接采用搭接胶对接,接合长度10cm左右。在止水带接合部位上刷涂基层胶,待其干燥至不粘手时贴合、压平、压实。

  三、安装铝合金基座、止水胶条:

  1、摆上铝合金基座,用红漆将基座上孔的位置标记到安装基面上。

  2、在标记位置用电锤钻孔,装上6mm塑料膨胀管。

  3、摆上铝合金基座,拧上M5园头自攻螺钉。

  4、将止水胶条的筋套入铝合金基座槽内。

  5、铝合金基座分断可用钢锯锯断或用铝合金切割机锯断。

  四、安装滑杆、盖板:

  1、摆上盖板,将滑杆安装位置标记到铝合金基座上。

  2、用胶带纸将滑杆初步固定至要安装的部位。

  3、摆上盖板,拧上滑杆螺丝。

  4、盖板接头处两边对齐再搭接30-50mm。

  5、在盖板接头处打胶贴上不锈钢封条。封条两边胶水抹平。

  6、不锈钢盖板分断可用角磨机装1mm或2mm砂轮切割片切断再磨平。铝合金盖板分断可用钢锯锯断,用铝合金锉刀锉平。

⒈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变形缝建筑构造》(14J936)、《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变形缝建筑构造(一)》(04CJ01-1)、《变形缝建筑构造(二)》(04CJ01-2)、《变形缝建筑构造(三)》(04CJ01-3);

⒉ 华北地区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西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办公室《建筑构造专项图籍》(88JZ3);

⒊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及配件》(2003沪J/T-302);

⒋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墙身、楼地面变形缝》(苏J09-2004);

⒌ 山东省标准设计办公室《变形缝建筑构造》(L05JT06);

⒍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变形缝建筑构造》(2006浙J55);

⒎ 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陕2006J 15);

⒏ 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06J011);

⒐ 西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西南06J/T-304);

⒑ 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金属成品变形缝建筑构造》(辽2006J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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