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瑞合兴建材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变形缝(墙面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铠甲缝、分隔缝,防滑条、防尘地毯及铝合金踢脚线等产品
嵌入式外墙变形缝装置做法

1.变形缝定义 
    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统称为变形缝。通常沉降缝、伸缩缝和防震缝被用作将房屋分成若干个独立部分,从而消除沉降差、温度和收缩应力以及体型复杂对结构带来的危害。 
2.沉降缝 
    沉降缝是将该不同部分的结构从顶到基础整个断开,使各部分自由沉降,以避免由于沉降差引起的附加应力对结构的危害。在下列情况下,宜考虑设置沉降缝: 
   ⑴ 建筑主体结构高度悬殊,重量差别过大; 
   ⑵ 地基不均匀; 
   ⑶ 同一建筑结构不同的单元采用不同基础形式; 
   ⑷ 上部结构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或结构体系的交接处。

3.伸缩缝 
   伸缩缝即温度缝,是在建筑物的平面尺寸较大时,为释放结构中由于温度变化和混凝土干缩而产生的内力而设置的。

   设置伸缩缝的方法,通常是采用在伸缩缝处设置双墙或双柱的构造,将上部结构断开,分成独立的结构单元。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伸缩缝的宽度应符合防震缝宽度的要求伸缩缝的间距

 

⒈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变形缝建筑构造》(14J936)、《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变形缝建筑构造(一)》(04CJ01-1)、《变形缝建筑构造(二)》(04CJ01-2)、《变形缝建筑构造(三)》(04CJ01-3);

⒉ 华北地区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西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办公室《建筑构造专项图籍》(88JZ3);

⒊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及配件》(2003沪J/T-302);

⒋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墙身、楼地面变形缝》(苏J09-2004);

⒌ 山东省标准设计办公室《变形缝建筑构造》(L05JT06);

⒍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变形缝建筑构造》(2006浙J55);

⒎ 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陕2006J 15);

⒏ 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06J011);

⒐ 西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西南06J/T-304);

⒑ 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金属成品变形缝建筑构造》(辽2006J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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