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瑞合兴建材有限公司
主营产品: 变形缝(墙面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铠甲缝、分隔缝,防滑条、防尘地毯及铝合金踢脚线等产品
金属防震变形缝图集做法
发布时间:2024-06-30

设计选用

  1.工程设计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设计中变形缝所在部位的防水防火要求选配止水带和阻火带,并在项目设计中注明。对有保温绝热要求的外和墙屋面变形缝,可要求生产厂根据项目设计的热工要求在阻火带内增加绝热材料。

  2.防水要求较高的楼地面除可设置止水带外,还可以在变形缝内设置排水槽。这些要求应在项目设计中说明并设计好下水排放。

  3.为了保持室内的整体美观,在同一项目工程中,内墙与顶棚尽量选用同一型号产品。地面与墙面尽量选用宽度和材质相同的产品。

  4.楼地面变形缝装置应与混凝土主体结构用膨胀螺栓固定。一般有两种情况:当先固定变形缝装置,后做装饰楼地面时,钢筋混凝土结构应按构造详图的要求向上做翻遍或向下做凹槽;当先做楼地面装饰层后安装变形缝装置时,讲由生产厂家配合提供准确槽口尺寸,并在设计项目中交待。

  5.对于隔音要求高的的公共建筑,在项目设计中应说明对变形缝空气隔声要求,有生产厂采取相应构造措施。

⒈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变形缝建筑构造》(14J936)、《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变形缝建筑构造(一)》(04CJ01-1)、《变形缝建筑构造(二)》(04CJ01-2)、《变形缝建筑构造(三)》(04CJ01-3);

⒉ 华北地区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西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办公室《建筑构造专项图籍》(88JZ3);

⒊ 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及配件》(2003沪J/T-302);

⒋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墙身、楼地面变形缝》(苏J09-2004);

⒌ 山东省标准设计办公室《变形缝建筑构造》(L05JT06);

⒍ 浙江省标准设计站《变形缝建筑构造》(2006浙J55);

⒎ 陕西省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陕2006J 15);

⒏ 重庆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06J011);

⒐ 西南地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变形缝构造图籍》(西南06J/T-304);

⒑ 辽宁省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金属成品变形缝建筑构造》(辽2006J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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